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226号)安排,我校即日起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我校统招全日制2026届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请( 9月5日至9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
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本次申报必须使用河南省社会保障卡进行登记,如未按要求使用河南社保卡办理,将导致相关补贴无法正常发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材料与纸质材料上交要求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类别
(1)系统校验:已获得
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2)系统校验:未获得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人工审核表原件2份,表中需加盖学校资助中心或生源地资助中心有效公章;
②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③国家助学贷款所签合同的纸质版复印件,若提交合同为截图,可将截图打印下来,提交2份。
2.残疾人毕业生申报类别
(1)系统校验:核对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系统审核表原件2份。
(2)系统校验:核对不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学生本人为残疾人,提供有加盖当地残联和就读学校公章的人工审核表2份,本人残疾证复印件2份;
②学生本人有过服役经历,提供本人残疾军人证复印件2份,人工审核表需残联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交2份;
③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3.低保家庭申报类别
(1)系统校验:核对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详细页)2份;
②系统审核表原件2份。
(2)系统校验:核对不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人工审核表原件2份,人工审核表需加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确认低保人身份有效;
②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③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详细页)2份;
④低保证或乡镇及以上政府单位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2份。
4.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1)系统校验:核对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详细页)2份;
②系统审核表原件2份。
(2)系统校验:核对不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人工审核表原件2份,人工审核表需加盖生源地县级扶贫部门公章;
②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③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详细页)2份;
④提交一种截图原件2份,并加盖县(区)级以上(包括县区一级)认定机构公章。
5.零就业家庭申报类别
(1)系统校验:核对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详细页)2份;
②系统审核表原件2份。
(2)系统校验:核对不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人工审核表原件2份,人工审核表需加盖乡镇以上人社部门基层服务平台公章;
②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③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详细页)2份;
④乡镇以上人社部门基层服务平台出具相关认定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2份。
6.特困人员申报类别
(1)系统校验:核对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详细页)2份;
②系统审核表原件2份。
(2)系统校验:核对不存在
需提供纸质材料:
①人工审核表原件2份,人工审核表需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②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③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详细页,本人详细页)2份;
④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明确认定意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2份。
注意:①学籍证明材料:可以为以下任意一种: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②个人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至书院,各书院负责老师审核、汇总后请于9月22日18: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行政楼西配楼209房间),逾期未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复核及公示(9月23日至10月27日)
9月23日-9月30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根据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结果报送至郑州市人社部门。
10月27日前,郑州市人社部门反馈资助人员信息,由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资金
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我校由郑州市人社、财政统筹支付。
四、工作要求
各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将记录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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